日期:2013-06-21 10:50
际交货及安装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壹套完整的石灰石制粉系统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项目现场)、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服务(含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检验、试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性能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等,质保期壹年。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