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石门镇鹤鸣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13 09: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石门镇鹤鸣村土地整理(稍加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2014】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土地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石门镇鹤鸣村
2.2 工程规模及投资金额:整理面积为308.45 hm2;总投资 451.56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81.91万元。
2.3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8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