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有线市级光缆干线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13 11:53

7


巫溪-东安


GYSTS-48B1.3


杆路


121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以来通信行业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满足以下条件:2012年至2013年两年内通信行业的类似工程设计费金额累计100万元以上(设计合同及框架+订单)。
3.4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
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8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