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日期:2014-06-17 09:54
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在水运建设市场中从业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
本办法所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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