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日期:2014-06-17 09:54
输部。
(五)全国汇总评价。交通运输部根据省级综合评价结果,按照《评定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汇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0日。每年的6月30日前完成全国汇总评价工作。
连续两年仅在一个省份或一个部属单位从业的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其全国汇总评价等级最高为A级。
第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应当按照《评定标准》,及时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直接定为D级,并自确定信用等级之日起15日内将评价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在两个以上省份或部属单位信用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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