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日期:2014-06-17 09:57
更换人次数达到两次以上,从第二次变更开始扣分。
4.SYSG2-2-2中的工程需要的关键施工机械、设备是指外部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为满足合理施工需要应配备的关键施工机械、设备。
5.SYSG2-5-2应依据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认定。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17号令)。
6.SYSG3-1-1是指在项目所在省份从事水运工程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单位行贿、受贿行为。
7.SYSG3-1-3、SYSG3-1-4发生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的项目时,由交通运输部监督其

26/2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