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18 09:59
3500元,在本项目招标评标完成后3日内退还工可报告并返还押金。若在退还时发现工可报告有污损,招标人有权拒收并不予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编号以当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信息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