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4-06-20 09:52
确牵头部门作为综合管理协调机构,组织发改、财政、通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安全监管、能源、保密等部门,联系军队和中央直属企业驻地单位,加强联动协调,开展统筹管理、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共同研究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解决跨军队与地方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故。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要实现责任与权力、职能与目标的有机统一,要具有固定的人员和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与服务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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