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米心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6-25 09:54
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本次同时招标的“①潼南县柏梓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②潼南县小渡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③潼南县玉溪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④潼南县米心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4个项目,若在本招标项目中某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非联合体投标人),则其在4个项目招标中均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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