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27 10:03
月至今须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价 4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修、新建或改造工程;
3.1.3 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文)中“2012年9月1日起,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我市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之规定,投标人须在该系统有记录,以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从业单位栏目的网上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