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6-30 10:53
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审核状态栏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5日─8月13日) 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