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2 11:11
会签和批准制度。
6.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依据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6.4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应根据承担的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同时还必须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把关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6.5 政府建设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