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3 10:34
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公告第2.2条包含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
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和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bgg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竹路11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3-63653752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