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3 10:46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㈡、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报考增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将发放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时,考生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重庆市一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⒊《重庆市一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⒋已经取得初始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⒌ 1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1张粘贴在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