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7 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南海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4〕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资金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小南海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小南海镇境内。
2.3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61.31万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2座(35 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