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7 10:58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安造价人民币2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个并预验收合格。(类似业绩是指综合性医院、酒店、实验楼、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客运楼、车站、会议展览中心、机场航站楼、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楼或商住混合楼。)
3.4外地监理企业投标: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本次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