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五里乡海洋等(4)个村、邻鄂镇五马顶等(2)个村、马喇镇官庄等(2)个村土地开发整理(稍加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08 09:57
二次招标。投标人可对一标段、三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8 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条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入渝登记备案证。
3.1.2投标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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