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8 1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系统“三所一队”迁建工程(看守所、武警中队)已由垫江发改委以垫发改委函【2013】2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市、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西湖村。
2.2工程投资及工程规模:本工程建筑总面积15600平方米,建安投资约3400万元。
2.3计划工期:看守所270日历天、武警中队180日历天、围墙9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