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8 10:5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等级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8 日9:00时至2014年 7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5:00时(北京时间),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