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园区C区L分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10 10:28
暂定工程费用2.6亿元与实际中标金额的比率增减,计算公式:人民币 1 亿元÷暂定工程费用2.6亿元*实际中标金额)给招标人使用,使用期限18个月,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5%计息(招标人在使用满第12个月还款50%的诚信金,剩余50%的诚信金招标人根据资金情况在第12个月-18个月之间还清),还款时招标人还本付息。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诚信金,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无故弃标相关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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