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10 12:05
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1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合格工程不少于1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