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11 15:42
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并设置如下内容:
1.分别设置总则、地下管网规划、地下管网建设、地下管网维护、地下管网档案信息、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明确其立法宗旨,即为了加强本省域范畴内的城镇地下管网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省域范畴内的城镇地下空间资源,保障本省域范畴内的城镇地下管网正常运行和本省域范畴内的城镇公共安全。
2.本条例所称的城镇地下管网,是指本省级行政区域范畴内的所有城市和城镇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燃油、照明、电力、通讯、视频采集、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及其他用途管线、管线公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