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下管网管理地方性立法探析
日期:2014-07-11 15:42
理单位应当及时将地上线路进行拆除。
  8.城镇地下管网工程施工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网工程,可与道路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地下管网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网。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就开挖理由、开挖单位、开挖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告。城镇地下管网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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