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14 11:47
内(2011年至今)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须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法律责任自负。
3.3同一空调主机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一个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的空调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部份产品投标。
注:上述资质证明资料应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