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战勤保障仓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17 09:42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1.2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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