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5 10:29
建范围,原则上应与规划方案批准范围保持一致,不应分期报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开发建设单位可实行初步设计一次性报建、施工图审查一次性备案、工程建设分期实施,以利于减少项目报建所需时间,也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和功能配套等进行一次性审查。
二、对确因工程规模过大、建筑功能过于复杂,以及受拆迁进度及场地条件等限制不得不进行分期报建的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在规划方案阶段提前拟定分期报建计划。划定初步设计分期报建范围,并在方案总平面图中列出每期的技术经济指标。对于未在规划方案阶段拟定分期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