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07-18 10:57
渝建〔2014〕22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
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配套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委对《标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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