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07-18 10:57
《编制技术规定》相关条文及执行要求进行了补充说明(内容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标准》与《编制技术规定》执行中的有关技术、管理问题请及时与市城乡建委节能处联系。
  联系方式: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张军 何 丹 63672578

  附件:1.《标准》相关条文补充说明
  2.《标准》室外环境与地下空间相关指标设计要求补充说明
  3.《编制技术规定》补充说明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附件3
《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篇(公共建筑部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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