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07-18 10:57
首层地下室面积的20%。


1、建筑有采光要求的空间中距离外窗边沿5米范围外的区域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75%时,可视为满足本条要求。
2、地下空间中平均采光系数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达到20%时,可视为满足本条要求。
3、执行本条须提供建筑自然采光分析报告佐证。




15


7.2.9 建筑设计时宜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防止噪声干扰;设备
24/4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4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