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07-18 10:57
2、外窗(幕墙)可开启面积计算方法见本表条文4.1.3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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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源效率不宜低于国家现行有关能效等级标准规定的第2级要求。


1、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源效率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能效等级标准规定的第2级所要求的能源效率或更高水平。
2、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作为供暖空调冷、热源时,其能效等级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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