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4-07-18 10:57
7.3.28 混凝土结构建筑应采用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其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高于50%。


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ECS207第3.0.3条的规定,同时满足设计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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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外墙、屋面相关指标)、7.3.25、7.3.28、7.3.29、7.3.30、7.3.31


所列条文相应指标要求应按项目建筑单体进行设计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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