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行业资讯
>
部门文件/通知
>
关于明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
日期:
2014-07-18 10:57
7.3.28 混凝土结构建筑应采用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其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高于50%。
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应符合《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ECS207第3.0.3条的规定,同时满足设计年限要求。
24
7.2.1(外墙、屋面相关指标)、7.3.25、7.3.28、7.3.29、7.3.30、7.3.31
所列条文相应指标要求应按项目建筑单体进行设计和核查
39
/4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供应
求购
单位
文章
人才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3 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