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18 1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中央空调水系统及末端空调设备工程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1】 19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和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县璧泉街道双星大道与东林大道交汇处西南夹角地块。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83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建筑高度67.2米。
2.3 工程总投资:约4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