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21 1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3年农村沼气工程 已由渝发改投[2013]15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农业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7:3,招标人为丰都县农业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二标段:三合镇、名山街道;农村沼气400户,联户沼气100户,约150万元。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图说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