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日期:2014-07-23 09:41
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4年6月25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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