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24 1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2014年兴龙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丰都县水务局以丰都水务发[2014]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 100% ,项目法人为丰都县兴龙镇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丰都县兴龙镇水利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十字口村、大岩树村。约150万元。
二标段:铺子村、先锋村。约150万元。
2.2计划工期: 4个月
2.3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以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投标单位只能对两个标段中的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