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来苏镇五根松村土地整理项目、何埂镇长丰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25 10:03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应按重庆市水利局渝水基〔2012〕4号文件规定取得有效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http://www.cqgtfw.gov.cn/】。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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