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溪口等5个乡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4-07-31 09:45
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4]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建设内容、工期、投资额:




序号


标段号


施工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期
(日历天)


投资额
(万元)





1


一标段


1.龙池镇:新建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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