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6 10:43
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的供货业绩。
二标包:
(1)应具有相应设备制造能力的独立法人(制造商),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备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及3C证书;
(4)近3年(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 2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