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5 11: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监理项目相适应。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09年1月1日(竣工时间)至今承担过单项建安造价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个并验收合格。同时应具有世行贷款项目监理工作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综合性医院、酒店、实验楼、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客运楼、车站、会议展览中心、机场航站楼、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