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7 10:38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拟派项目班子人员应按规定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有工程造价不低于700万元的工业厂房的消防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