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8 10:47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营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并要求在渝分支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