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西部供水工程虎溪片区二期供水工程(二阶段)第10标段第2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08 11:32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须为具有球墨铸铁管道及管件生产能力的厂家,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及以上,且近5年内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涉及饮水产品省级卫生许可批件;
3)产品具有质量认证IS09001证书;
4)投标人必须在重庆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5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