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大井水厂建设项目电机、水泵、风机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11 11:05
1)具有本项目水泵生产能力的中外合资及以上生产厂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由水泵中外合资生产厂家对本标段唯一授权的供货商、代理商。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
A、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200万元及以上)购销合同2份
B、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连续近三年无亏损;
4)提供2013年同类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设有办事机构和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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