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12 10:58
提交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成果。
2.4设计工期:90日历天。含各阶段的审查及节假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含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外的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登记备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