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4-08-14 10:19
助电子口岸管理平台,建立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分类管理和联合监管制度。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创新金融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的覆盖面,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
18/7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04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