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院审判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3-06-28 09: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法院审判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江发改委函(201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施工图所示的土建工程、配套水、电及设备及室外工程)与施工阶段、设备采购与安装及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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