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15 1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安镇滩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交委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潼南县太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太安镇滩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太安镇滩石村
2.3建设规模:修建S205长河扁鱼庄至一社染家湾道路3.2公里。建设标准为:主路路面宽4米,支路路面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