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迁建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4-08-18 11:22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09年1月1日至今(工程竣工时间)至少具有1个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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