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1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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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六号线采购清单范围内各项物资的供货、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销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及以上;2013年内具有大型公共设施(轻轨、地铁、机场、高铁、火车站)的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