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19 10:13
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及以上投资超500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凡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8 月 19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